瑞特认证检测集团有限公司(RCD)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,为社会各界提供认证服务、检验检测服务、能力验证提供者服务、信息化服务以及培训服务。公司本着“绿色、低碳健康、安全、高质量”的发展理念,以保证业务工作的公正性、权威性和可靠性为工作要求,特做以下公正性声明与承诺:
1、严格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,CNCA相关要求,CNAS认可规范,建立管理体系及公正性管理维护机制,确保业务活动公正有效地开展,并对业务活动的公正性及结果负责。
2、执行的方针和程序以及管理方式不带有任何歧视性,不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妨碍和阻止委托人的认证申请。
3、为所有委托人提供便利的认证服务,不附加认证程序以外的不正当的经济或其他条件,包括不以客户的规模、某一协会或团体成员、已颁发证书的数目作为实施认证的限制条件。
4、不对其它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进行认证;不对其它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结果做评价或再认证。
5、适时发布认证实施规则,包括认证用技术规范或文件及认证方案。
6、对自愿委托认证的所有委托人持公正态度,认真履行工作程序,严格执行工作标准,并确保与RCD直接关联的其它法律实体的活动不损害认证活动的公正性。
7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,建立守信保密制度,为认证委托人保守技术和商业等秘密,维护认证委托人利益。
8、RCD认证工作人员不从事或推荐与RCD认证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活动,不参与获证产品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分销和维护,不向获证委托人提供内部审核。
9、不以营利、商业目的和非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和进行竞争。认证活动的营销和报价不与咨询机构或咨询活动关联,不为咨询提供报价,也不宣称或暗示选择某咨询机构将使认证更为简单、容易、迅速或廉价。
10、如某一咨询机构对RCD公正性构成了不可接受的威胁,而委托人接受了该咨询机构的管理体系咨询或内部审核,则RCD不对该委托人管理体系进行认证。
11、管理层定期向公正性委员会提供公正性分析相关信息。
12、管理层、认证相关人员或委员会成员须公正地行使职责,秉公办事,不谋私利,不弄虚作假,坚决杜绝不正之风,如有违反,将受到严肃处理。